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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1年8月2日零时起,启用以下电子警察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美林街道柳美南路梅亭小学路段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28日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1年8月2日零时起,启用以下电子警察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建材街、鑫顺街、东南广场及周边路段、奎峰北路荷景园路段、福兴路南星中学路段、大盈街、世纪大道刑警中队路段。后田路崇文小学路段、后田路建设银行路段、福官南路曾庄村委会路段、军民同心路324国道交叉路口路段、福官南路美人桥路段、福官南路旧车站路段、繁荣大道工商银行路段、金庄街。抓拍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违反禁止停车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2021年8月6日0时前违法予以警告,8月6日0时以后予以罚款150元,记3分。 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28日 -end-
编辑/交警大队 康晓敏 监制/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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