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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如虎, 醉驾猛于虎。 这两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直是导致恶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 为了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石井镇现将近期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以期引起大家的**, 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 2025年01月01日05时11分许,王某驾驶贵C9***X小型轿车途经石井镇雄风路客运站路段被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石井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3mg/100ml,系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5年1月5日03时50分许,曾某某驾驶号牌闽C6***6小型轿车途经石井镇进港路路段被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石井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6mg/100ml,系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5年1月7日20时45分许,吴某某驾驶无牌电动两轮摩托车途经石井镇滨海大道下美村路段被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石井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5年1月8日4时44分许,戴某某驾驶闽D1***R小型越野客车途经石井镇雄风路客运站路段被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石井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天雨虽宽, 不润无根之草。 安全虽好, 难护侥幸之人。 江湖夜雨十年灯, 醉驾入刑君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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