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车超载易引发交通事故: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较低,导致其躲避障碍物、变更车道等能力均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此外,车辆超载越大,实际行驶速度越低,超载车辆与其他车辆速度差越大,在整个交通流中,速度差变大,事故发生的概率就越大。
◆ 货车超载易降低车辆和公共设施使用寿命:货车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损耗严重,如车架变形、受力点断裂、发动机负荷过大等,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除此之外,货车超载还会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 货车超载使事故中人员伤亡概率增大:相较于其他车辆而言,货车属于质量较大车辆,而货车超载量越大,其总质量也就会变得越大,在此种情况下,如果超载货车与比其质量小很多的车辆发生碰撞,结果就会大大增加较小车辆车内人员的伤亡风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 号) 第三条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三)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且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或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存在一次计10分及以上诚信考核计分情形且未严肃处理仍继续安排上岗作业的;
第五条 道路普通货运企业存在本标准第三条规定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所属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