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石井镇重点项目建设,在充分尊重民风民俗的基础上,拟对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坟墓进行迁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和移风易俗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石井镇院前村涉及南安芯谷腾云硬科技半导体产业园和南安市石井镇后海路北侧防护绿地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院前村后井口、蚊子山(原猪场)、清内等地)的坟墓。
上述范围内须迁移坟墓,由坟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前自行将坟墓迁出。
1.坟主在规定时间内迁移完毕的,按标准领取补偿费。坟墓:吉葬850元/个、凶葬1000元/个,吊棺1500元/个。明清古墓:清朝古墓10000元/座,明朝古墓15000元/座。
2.自公告之日起,请坟主亲属主动到村委会登记并迁移,逾期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3.对妨碍坟墓迁移工作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请村民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院前村委会联系电话:0595-86089116
古山村委会联系电话:0595-86060950
杨山村委会联系电话:0595-86080997
昔坂村委会联系电话:0595-86090253
石井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