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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关于“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市残联、市财政局修订了《泉州市扶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实施方案》。下面我们来看看修订之后的具体方案吧!
当年度在校就读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残疾学生; (二)重度残疾人家庭子女; (三)一户多残家庭中残疾人的子女; (四)列入低保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五)列入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一)就读高中(包括中专、中等职业教育)的,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二)就读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及以上学历的,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 (三)就读电大、远程等非全日制教育的,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 (四)参加自学考试、单科成绩累计每合格5门的,可补助1000元。
(一)申请对象须于7月2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镇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泉州市扶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申报表》(贴学生本人1寸免冠照片); 2.申请受助对象的在学证明函件、入学缴费凭证等有效在学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写明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若银行账户不是受助对象本人持有,需要提供银行账户开户人与受助对象的关系证明。 (二)经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残联逐级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金融机构将补助款拨付到受助对象或其监护人银行账户。
综合: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石井镇残联 编辑:李丽娟 一审:李阿娜 二审:洪珍凤 三审:黄书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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