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宜居型”乡村创建活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营造整洁、美观、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提升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郭前村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由石井镇人民政府对郭古公路两侧的乱占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郭古公路,从院小路至通海大道止(详见示意图)。
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0日
(一)自通告发布起,请各相关群众、经营业主在限期时间内对乱堆乱放、乱设广告、乱贴乱挂和占用排水沟堆放石料、种菜等问题自行整改迁移。
(二)占用排水沟的泡沫箱、占道经营的广告牌、私搭滥建的违规违法建筑影响交通或环境形象等要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三)逾期未清理的物品视为自动放弃,镇政府将责成镇执法队组织进行清理拆除。
(四)暴力妨碍或阻挠整治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理整治过程中给群众、经营业主带来的生产生活不便敬请谅解,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石井镇人民政府工作。
特此通告!
石井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