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3年1月9日零时起,启用以下电子警察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信号灯控制路口
石井镇后科路与鸿渐路交叉路口
石井镇后科路与横一路交叉路口
石井镇后科路三安公司路口
石井镇国道228线奎霞村路口
石井镇国道228线与科院北路交叉路口
石井镇成功大道与科院北路交叉路口
信号灯控制路口自动抓拍违反禁令标志和信号灯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严管路段
洪濑镇东滨路路段(洪濑新大桥至东滨花苑西区1号)
洪濑镇同安街路段(美食街至大埔广场)
洪濑镇洪濑街路段(江滨西路西市场路口至交二路)
洪濑镇洪东街全段
洪濑镇雪梅大道西林村旧南洪公路路口路段
严管路段自动抓拍不按规定停车、逆向行驶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