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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12月6日,石井司法所联合石井派出所、石井海防所、市场监督所、交警中队、石井城管中队、石井镇社会治理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禁毒、团委、妇联、计生、工会、食安、消防、林业、林业、处非办、应急办、文体站等部门,在闽鑫隆超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镇党委副书记庄川林参加活动。
在活动现场,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结合部门实际,通过向群众发放宪法、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禁毒、反诈、扫黄打非、文明实践、移风易俗、版权保护等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分发小礼品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同时还组织蒲公英志愿者进社区入户宣传活动,志愿者通过向居民和商家发放宣传单,讲解相关知识,张贴宣传单,引导他们要弘扬宪法、民法典等精神,传播正能量、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本次宪法宣传活动共计向群众赠发宪法、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禁毒、反诈、扫黄打非、文明实践、移风易俗、版权保护等宣传资料13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知晓度,激发了大家积极参与“普宪”活动的热情,使大家更进一步熟悉法律、认知法律,提升了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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