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石井镇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尊重民风民俗的基础上,统一开展迁移攻坚,拟对以下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坟墓进行迁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和移风易俗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4月1日起至4月12日止
各村(居)安息堂
1、坟主在规定时间内迁移完毕的,按标准领取补偿费。坟墓:吉葬850元/座、凶葬1000元/座。明清古墓:清朝古墓10000元/座,明朝古墓15000元/座。
2、自公告之日起,请墓主亲属主动至各村(居)委会登记并迁移,逾期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3、对妨碍坟墓迁移工作的,将报请有关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请各位村民相互转告。
溪东村委会联系电话:0595-86065166
联系人:李燕珠
院前村委会联系电话:0595-86089116
联系人:李剑峰
古山村委会联系电话:0595-86060950
联系人:洪文艺
西福村委会联系电话:0595-86060008
联系人:陈耀明
三乡村委会联系电话:0595-86059978
联系人:张水沟
杨山村委会联系电话:0595-86080997
联系人:黄金洲
石井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