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9月9日3时9分许 ,王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石井镇后店村路段时,被南安交警大队石井中队民警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有安全,更团圆。”中秋节期间,泉州交警将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饮酒后严禁驾车,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驾,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驾车出行时,要牢记安全第一,切勿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强超强会,杜绝无证驾驶,注意礼让行人;假期聚餐聚会多,应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酒后驾驶;驾乘汽车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遇雨雾天气,要减速慢行,防范车辆侧滑、追尾造成意外伤害。 高速公路行车,要保持安全车距,遵守规定车速,遇交通拥堵或检查排队,切勿随意穿插、占用应急车道。发生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驾车行经农村地区,要注意观察道路两侧情况尤其是支路车辆和行人,提前做好避让准备;遇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等道路,要谨慎驾驶,切勿在弯坡路段超速行驶、变道超车。 乘坐公共交通车辆出行,要到正规客运场站,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营运客车和超员车辆,更不要搭乘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学生,放假回家、节后返校要选乘正规客车,不要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和非载客车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