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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渣土办【2021】12号文件精神,针对渣土运输公司在重污染天气管控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4月20日,石井镇副镇长李用民、综合执法队队长周基智联合交警中队、石井城管中队集中约谈石井镇渣土运输公司,要求各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约谈时,石井镇副镇长李用民、综合执法队队长周基智对各渣土运输公司分别提出三点要求: 渣土运输公司要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认真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必须停止渣土清运工作; 渣土清运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运输。
会后,各渣土企业签订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承诺书》。各公司负责人纷纷表示,将积极行动,扎实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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