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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顽疾”,近段时间以来,石井执法中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专项整治行动。 石井镇区的农贸市场、林柄新街、延平路段等处人流量大且多集中于早市,大量早餐摊贩聚集在此,极大挤占了原本道路的通行空间,造成早高峰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
11月12日上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泉州市实际制定,《条例》对市民关心的地摊经济、门前三包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条例》,推进石井镇容镇貌再上层次,11月12日下午,石井执法中队约谈部分石井镇区占道经营的业主及流动摊贩,向他们宣传《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各商铺、摊贩不得占用公共道路,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及经营物品,并要求他们及时清理摊位周边的垃圾,保证道路通畅和群众出行安全,共同维护石井镇容镇貌。
除了约谈和宣传外,石井执法中队还采取定时、定点、定员工作方式,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上午7-8时,下午5-6时)对镇区的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其余非高峰时段则安排人员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治。此外,石井执法中队每周开展3-4场夜间占道摊贩油烟问题整治行动,严防主要街道占道乱象及油烟扰民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近阶段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共整治流动摊点120余摊次,劝导占道经营摊40余摊次。
占道经营整治不是一蹴而就 需要广大群众、商家、摊贩 共同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城镇容貌 在此 呼吁广大经营业主 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城镇环境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今日石井」,搜索「jinrishijing」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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