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20时许,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石井中队在石井镇下房村路段开展全省集中夜查统一行动。
执勤民警对一辆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王某主动摇下车窗告诉他“我有喝了一点酒”,然后下车积极配合检查。经对王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4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现场开展普法教育,为其讲述酒醉驾带来的危害。在进一步的处理中,王某直言“我知道酒驾不对,你们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我都配合。”
经了解,原来当晚王某在朋友家小酌一杯后,心存侥幸,以为走小路就没事,便驾车上路。结果行驶不到十分钟遇到了交警夜查,这才有了开头的这一幕。
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的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由于王某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当执勤结束,归队途中的民警意外收到了王某的短信,他表示自己已经意识到酒驾的严重性,感谢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