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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驾驶人往往忽略这条必学的基本规则 上道路行驶的时候“我行我素”
2021年11月24日15时15分许,石井交警中队接当事人报警称,在石井三安2号门路段,其黑色小型轿车(闽D5***3)撞上一部左转的白色小型轿车(闽D2***Y)。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调查得知,白色小车在左转弯过程中未观察避让左侧来车,黑色小车行经路口时未能做到减速确保安全通过,致使两车发生碰撞。
黄某驾驶白色小型轿车(闽D2***Y)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的违法行为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的事故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温馨提醒:交通出行,平安第一。请机动车驾驶员们驾驶车辆掉头或者转弯时,要注意观察前方及侧后方后方来车辆,及时的打转向灯示意,切勿抢道通行,做到相互礼让,文明先行。
道路交通环境复杂多变,稍有不慎,易引发交通事故。温馨提醒: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时要时刻保持警惕,提前观察路况,增加行车时的预见性,做到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编辑:胡红梅 审核:康晓敏 来源:石井交警中队 刊期:总第1614期 转自:南安交警微发布 关注"石井人才网"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超多工作任你选! 再也不怕错过合适岗位啦!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石井论坛」,搜索「ishijingluntan」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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