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海前做好准备工作,检查适航,消防、救生、信号、通讯、导航等安全设备符合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做好天气、风浪、适航区域等评估。
2、船员在甲板作业时应穿好救生衣、配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等。
3、不得在吊杆下站立和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船舷边站立、逗留。
4、严禁从事捕捞许可证或国外入渔许可证规定内容以外的任何生产。
5、禁止捕捞受国家或国际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若意外捕捞应立即释放。
6、船员在进入鱼舱时,应防止因鱼货变质所造成的有毒物质中毒。
7、重点排查渔船内部管线私拉乱接、消防设备的配备,灭火器、柴油机、电气等设备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现象,是否存在漏油、短路或渗透等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渔港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要合理安排渔船停泊间距,留足消防疏散通道。
8、渔船、“三无”木船、快艇等船只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从事载客;严禁无证船舶和未经海事部门签证的船舶载客。
9、不得往敏感海域作业。不要前往禁限水域等敏感海域作业,切实落实包村包船包人工作责任制,对重点时段、重点海域实行严管严控,避免发生海上冲突、扣留事件。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海上非法载客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9]119号)文件,全面开展海上非法载客治理,严厉打击企业、个人非法从事海上客运、渡运行为,督促企业、船舶及相关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合法合规经营,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我市海上客运市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安定。
重点治理以下非法行为:
(一)非法渡运行为。
(二)陆岛间水域非法载客行为。
(三)港区船员接送等非法载客行为。
(四)海上休闲、海钓等非法载客行为。
(五)其他海上非法载客行为。
石井辖区内渔船、“三无”木船、快艇等船只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从事非法载客行动;严禁无证船舶和未经海事部门签证的船舶载客。
重点杜绝:
1.石井渔业码头、澳口、自然驳岸等区域非法载客至东石白沙水域。
2.非客渡船非法搭载人员至大佰岛等路屿以及海上休闲、海钓等行为。
1、境外疫情输入,输入一例、祸及一村,运载海外偷渡者就是运载“毒源”,容留海外偷渡者就是容留祸患。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请对海外偷渡者坚决说“不”。
2、偷私渡是违法犯罪,为了小利失大义,参与海上偷私渡造成疫情输入的,不仅一世英名毁于一念,背负骂名,还将受到严厉惩处、数罪并罚,背负罪名。
3、举报是正义之举、功德之事,是为了自身以及全村、全镇乃至全市老百姓的安全着想,大家赞、村里夸、市里奖,无上光荣。
凡举报一名非法入境人员,经查实的予以奖励17000元人民币,对取得重大战果,影响较大的线索,将视情给予额外奖励,举报人信息一律给予保密。
24小时举报电话:110、12345、8608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