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残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残联《关于做好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核查换发工作的通知》(闽残联组联〔2019〕83号)和《泉州市残联关于印发泉州市核查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残〔2019〕56号)精神,加强残疾人证管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核查清理以目测评定方式办理的肢体类别残疾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和地点
石井镇核查时间:2020年8月4日下午至8月6日下午
核查地点:南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美林街道南美路4号)
电话:0595-86352937
二、核查对象和内容
核查对象:2009年以来,以目测评定方式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肢体类别残疾人。
核查内容:身体体征情况与残疾人证登记信息是否相符;死亡人员是否办理残疾证注销;户籍迁移人员是否办理残疾证迁移等。
三、核查程序
(一)申请
被核查人员前往户口所在村(居)委会领取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南安市残联关于残疾证评定结果公示的通告》。以上相关表格已复印到各村(居)委会,请相关对象直接到所在村(居)委会领取。
(二)受理
受理核查对象应在指定时间携带下列有关材料前往指定的核查地点接受现场集中核查。各村(居)委会应按要求通知和指导核查对象全程正确佩戴好口罩,并提前申领“八闽健康码”。
被核查人员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及疾病证明书
2、残疾人证原件
3、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3张(其中两张分别粘贴在《评定表》、《申请表》“贴照片处”,另一张交市残联办证人员)
4、已按规范填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份
5、已按规范填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一份
6、已按规范填好的《南安市残联关于残疾证评定结果公示的通告》一份
根据《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八闽健康码”推广应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南防控指办〔2020〕158 号)要求,前往市残联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的群众应自觉佩戴好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中心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