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的农户;
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
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的农户;
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重建的农户;
五是农村中居住在危旧房需要搬迁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以及需要安置的五保户。(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二)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及要求
⑴国定扶贫标准贫困户补助政策:属于国定扶贫标准的(2015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870元)搬迁人口每人补助25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泉州市级按人数每人再追加3000元补助;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少数民族户、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l000元补助)。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000元;省级财政补助3000元;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
⑵省定扶贫标准贫困户补助政策:属于省定扶贫标准的(2015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497元)搬迁人口每人补助1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少数民族户、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0000元;由农发行、国开行向搬迁户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20年。
⑶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补助政策:省级财政每人补助3000元(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少数民族户每户追加1000元补助、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由农发行、国开行向搬迁户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20年。
⑷五保户补助政策:没有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五保户,省级财政按每户15000元给予补助,鼓励五保户入住农村幸福院、养老院统一安置。
⑸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住房面积要求: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经济实用和“量力而行,保障基本”的原则,严格控制建筑面积。① 一户一宅安置。易地搬迁自建户,原则上宅基地每户控制在80-110平方米以内。对国定扶贫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要用好国家安排的各项补助和政策性贷款,不得自行举债扩大建房面积。为从长计议,可以采取预留空间的办法.在确保贫困户不举债的前提下“打三建一”,即按3层打地基,今后根据自身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加层扩建。② 套房(公寓)安置。
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三)造福工程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补助政策
对100户以上安置区,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l0万元,每增加100户增加补助150万元;对20-99户的安置区,以20户补助20万元为基础,每增加l0户增加补助10万元。
对在集中安置区建房安置的国定扶贫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从地方政府债券(人均10000元)和专项建设基金(人均5000元)中切出不高于10%的额度,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